國光石化的實話:公民面/媒體提「九大不正義」

【Matt/整理報導】

從最早的八輕一路到國光石化,這個重大的開發案一直有許多環保團體與開發地當地的居民在關注。因為政府、國光石化公司與民眾間的意見一直有許多出入,加上國光石化自選址、開發計畫到進入環評程序,常被批評為「游走在法律邊緣」、「違反程序正義」因此引發眾人關注。

綠黨召集人潘翰聲痛斥環評小組兩案並陳的做法(攝影:吳中傑)

尤其2009年國光石化環評案進入二階環評後,政府的許多發言,似乎都暗示國光石化一案勢在必行,環評只是必要程序,讓一切白熱化。環保團體、生態保育團體、彰化縣居民、全國的大學生都動了起來,而當然國光石化公司、支持興建國光石化的彰化居民以及政府也開始動作,形成激烈角力。


在2011年2月14日所出版的1212期商業周刊中,曾獲得卓越新聞獎的環保記者朱淑娟,撰寫了一篇《揭發九大程序不正義-一位獨立記者的國光石化五百天紀實》深度報導,寫下她認為國光石化環評案種種在程序上不正義之處。包括:舊案未撤新案續審、捨棄國際級溼地、經濟部行政不中立、行政聽證扭曲、以稅金幫財團開水源、評估數據未經實測、選址評估違反環評法、專家建議不被採用以及減碳負面教材。

(資料來源:朱淑娟;製表:吳中傑)


「兩案併審」
舊案未撤新案續審,意指國光石化在2009年重新選址與更換股東、另送一案之前,卻未撤除2007年就送案的「雲林石化科技園區國光石化建廠計劃」一案,形成一個開發案卻有兩個環評案同時送審的情形,而環保署卻未有任何裁示。

「溼地失格、選址更正當?」
國光石化選址的大城溼地,在內政部從2007年所推動的「國家重要溼地」評選中,一直被評審委員建議列為國家級、甚或國際級溼地,但卻在2011年1月,內政部新公布的溼地名單中缺席,令人質疑內政部捨棄大城溼地是為國光石化案開脫。

「政府花納稅錢替私人廠商廣告置入?」
經濟部工業局在2010年9月花了數百萬於四大報刊登廣告,強調石化業對民生影響的重要性,甚至在2011年1月被許多網友與部落客踢爆,懷疑經濟部工業局與<Fun P>網合作,邀請許多部落客參觀國光石化與奇美企業園區,並給予車馬費,有置入性行銷之嫌,是謂經濟部行政不中立。

「草率的行政聽證」
所謂行政聽證是一種具準司法功能,有嚴密程序並具法律效力的民主參與形式,其結果將供行政機關做出行政處分時斟酌參考。但經濟部在2010年12月所舉辦的國光石化聽證會,會中卻因各界毫無共識、且程序不完備之下,由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宣布散會,草草結束。

「無水難為國光石化?」
根據學者專家與國光石化公司自行評估,國光石化未來每天需用水四十萬噸,而現今彰化雲林地區卻缺乏大型儲水設施,根本無法供應如此大量的工業用水,為此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甚至介入國光石化的水源問題,讓人質疑國家花人民的稅金,幫一個未來有百分之八十的產品都
要外銷國外的公司找水源。


「傷害生態、不符程序的選址」
國光石化從最原始的計畫案,到2009年8月提出可能傷害鳥類棲息地、更靠近王功蚵業養殖地的北移方案,以至2010年年底中油董事長朱少華提出的縮小開發。即使經歷兩次變更,但環評案中卻未重新實施民調,以及進行衝擊評估調查,不符環評法中的規定。

此外例如國光石化案中許多數據皆為模擬,缺乏針對該地的實測、環評過程中不採納專家建議、低估對環境的衝擊影響,以及國光石化的高排碳量,儼然是政府推動「節能減碳」的負面教材等,都是國光石化環評案在審查過程中所引起的爭議。

「兩案併陳-操弄抑或尊重環評大會?」
而2011年4月21日,國光石化環評案召開第五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,晚上,會議主席蔣本基做出的「兩案併陳」決議,又掀起另一次爭議。所謂的兩案併陳即是將「不予開發」或「有條件通過」兩種決議結果,同時送由環評大會表決,此舉引起許多在場關切的學生與民眾的不滿,大家在隔天4月22日繼續到環保署前、監督環評小組召開的閉門會議,並認為兩案併陳的結果,又是一次的程序不正義,批評會議主席蔣本基不敢承擔政治責任。

參考資料:《揭發九大程序不正義-一位獨立記者的國光石化五百天紀實》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反國光石化資料庫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環境報導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環境資訊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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